情感空间版 版规
[color=Red][/color]前言:在此首先感谢广大朋友们对【情感空间】的支持,并请大家在发帖前仔细阅读,以免自己的帖子遭受无谓损失,以及造成和版主之间不必要的误会。情感空间的繁荣发展,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,希望朋友们能够支持理解,自觉遵守规定。情感空间斑竹亦需按此规定对版面帖子进行审核处理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维护版面秩序,推动情感空间健康发展,依据版块规则,结合情感空间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,望各位版友遵守。
第二条:版块宗旨
情感空间,隶属于园文青年论坛的主版论坛之一,是一个情感类论坛,以原创情感文学、情感话题和情感倾诉为主体的文字版块,倡导理性探讨,致力营造文明健康的交流氛围,为广大网友提供一个感情与文字交流的良好平台。
第三条:版面所有参与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版块相关规则及本规定,不得发表与版块宗旨及本版宗旨相悖的言论。
本版分栏:默认页\情感文学\恋之心语\婚姻家庭\谈情解爱\余情杂感\转载空间
第二章 帖子管理
第四条 标题中含有以下内容,斑竹可直接修改直至删帖:
(一) 标题中含有反动、淫秽等违反版块言论规则的字词;
(二) 与内容严重不符,或无意义的(由一个或若干重复字符组成);
(三) 使用煽动性词语引砸、夸张、故意误导、哗众取宠、格调低下的;
(四) 使用非汉字字符、标点影响版面整洁的;
(五) 非原创作品未标明转载的;
(六) 其他的斑竹认为有必要处理的。
第五条 主贴存在以下内容,斑竹应删帖、或转移:
(一) 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;破坏社会公共安全的;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宣扬色情、淫秽、暴力、教唆犯罪的;攻击政府、政府官员的;包含种族、肤色、性别、性取向、宗教、民族、地域、残疾、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;侮辱或诽谤他人,对他人构成伤害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破坏版块公共秩序的;包含影响网友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;反动敏感言论、泄露国家秘密;散布谣言、扰乱社会秩序;
(二) 具有宣传、商业性质,未经版块或版面许可的广告性质帖文(含链接地址等);
(三) 公开个人隐私(含真实姓名、各类证件号码、联系方式、地址等)资料的;
(四) 时政类、诉讼类帖;
(五) 发表与栏目主题无关的帖文等。
第六条 主帖中存在以下内容,斑竹可封帖。
(一) 具有争议性质、跟贴回复易引起谩骂纷争的;
(二) 论坛成员特殊要求经审核同意的;
(三) 再次贴斑竹已做出处理的同一帖子;
(四) 其他的斑竹认为有必要做出封帖处理的。
第七条 回复帖中存在以下内容,斑竹可封帖。
(一) 恶意翻帖,将同一ID的帖子在30分钟内翻出5篇以上,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的行为;
(二) 主帖虽未违规,但网友在回复中存在严重偏离主题、大量刷屏、恶语相向、秩序混乱等问题(提倡文明回复,理性评价,严禁恶意攻击侮辱他人或发表过激言论)。
第八条 对于违规及严重违规的帖子及回复,斑竹有权修改直至删除,无需另作说明;网友发帖前请自行做好备份,以免系统故障或不合版规损失帖子,斑竹不负责找回。
第九条 本版块会员所发表(符合言论规则)的主帖,一经讨论回复即视为版块共同资源,若无特殊原因,版块原则上不接受任何个人及单位的删帖请求,但版权仍属原著作者个人。
第三章 附则
第十条 本规定所涉及的内容,凡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版块规则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第十一条 本规定对本论坛以前的帖子有追溯适用权。
第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情感空间斑竹管理团队。
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园文青年论坛【情感空间】2009年2月2日